
1、概述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重大进展。其中,妇女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不断扩大,妇女整体文化素质得到改善。统计数字表明,近年来,15岁以上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的增幅大于男性;妇女文盲率下降幅度也大于男性,男女受教育水平的差异进一步缩小。但由于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陈旧思想观念的束缚,妇女受教育机会还存在不平等,还没有消灭妇女文盲现象,还需要改善妇女接受职业培训、科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状况,使女童和妇女得到良好教育和培训。尽管在妇女的教育培训方面我们仍有困难,但我们坚信,随着我国政府《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我国妇女的教育培训前景将会充满光明和希望。
2、政策与措施
我国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男女公民平行的受教育权,各级各类妇女教育取得重大进展。
我国政府采取的主要政策和措施包括: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加快教育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明确了到本世纪末下世纪初教育发展的目标、方针和政策措施,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任组长的国家科技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通过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近年来,在国家的支持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扶贫教育工程”和国家“211工程”等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各级教育的发展。
政府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从1998年起连续三年教育经费支出在中央财政中所占比重每年递增,同时通过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教育投入较大幅度增加。
国家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非常重视,1995-2000年,中央财政专门拨款39亿元,同时要求地方财政按2:1或1.5:1配套投入,加强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基础建设。1997年,政府投入1.3亿元,设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每年资助60多万因家庭贫困而失、辍学的儿童。目前已资助失、辍学儿童46万余名。
大力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扫盲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以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都明确提出,到2000年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为此,政府先后颁布了《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考核验收办法》。教育部还专门设立“中华扫盲奖”,以表彰为扫盲工作做出贡献的组织和脱盲成绩显著的个人。教育部和财政部还建立了定期表彰扫盲先进地区政府的奖励制度。近几年,平均每年扫除400多万文盲,其中65%以上是妇女。截止1998年,我国15岁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为5.5%。妇女成人文盲率为22.6%,比1995年下降1.5个百分点,15?/FONT>;45岁的妇女文盲已低于8%。
为切实保障妇女的受教育权,政府还采取了许多特殊政策:
在正规教育中,国家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妇女入学率、在学率和升学率,努力消除两性在接受教育机会上的差距。1998年,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5年,男女差异从1995年的1.7年减少到1998年的1.5年。针对部分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办女童班、办女校、实现免费上学等办法,努力消除妇女受教育的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