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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社会保障的完善问题

www.qqyy.com 2008-06-05QQYY全球医院网

社会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点和核心,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体系当中占有独立的地位和作用。北京市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几年来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老年人社会保障的完善问题

保护老年人权益

  1.《条例》缺少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具体条款。随着社会发展和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的加快,老龄人口已形成一个不可轻视的群体,如果依旧把他们视为纯消费者,不仅将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从人道主义来讲,也侵犯了老年人应有的权益。因此重视、鼓励、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应当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不可忽略。

2.个别条款的法律责任力度不够,缺少应有的权威性。比如(条例)第二下条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时支付依法享有养老金和各项补贴,不重拖延、克扣和挪用。"而在《条例》实施中,尽管有《条例》:第四十一条"对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条款,但依旧有拖延、挪用养老金及补贴现象的发生,所以对类似的条款要加大法律责任力度,以约束或迫使有关单位或部门甚至个人认真执行《条例》、不违反《条例》,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相关条款的补充修改问题。近年来新制定或重新修订的有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法律制度,结合我市老年人的具体情况,需要尽快补充到《条例》中去,补充完善《条例。中相应的条款,使老年保障尽可能地同国家的改革、国家的经济发展等同步进行。

4.个别法律条款空洞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等都是围绕老年人医疗问题的条款,虽然各条款在不同的角度涉及了有关老年医疗的诸多问题,但因各条款内容很空泛,目标不明确,法律责任不清,难以约束和衡量该条款内容的实施和效果。据1999年11月由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开展的北京市老年人基本求的调查中,反映"在医疗保健问题上,医药费不能足额报销问题、单位指定医院远和医疗保险无着落问题"竟"占反映这方面问题的比例接近100%",这种结果的产生虽然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但相关条款法律责任不明、法律效力薄弱仍是其主要原因。所以,切实实施老年权益保护,《条例》各条款法律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

5.《条例》所列条款主要适合于城市老年人,尤其是有关医疗保障、服务保障、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等候的规定针对农村老人的极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青壮年将大量流入城里,身边无(少)子女、经济上没有固定收入,农村的老年人将更需要社会的、家庭的保障,更需要个人参与自我保障的机会,所以,适当增加针对农村老睥人的保障条款是很有必要的。

6.有的条款法律责任清楚,但缺少监督机制和监督力度,或者不便监督。比如,《条例》中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该条款规定很明确,但缺乏监督的手段,尤其是城市,老人的居住环境和外界缺少沟通,老年人家庭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是否得以实现,有关机构很难掌握或不便掌握,执法也就无从谈起。

7.法律解释权和司法权合一,不利于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这一条款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增加《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但从立法学的角度,显然将市人大常委会创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授予了执法机构,即市政府,这使得立法、司法的主体为一身,不利于执法监督检查,在某些方面和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该《条例》的贯彻实施。

另外,在《条例》实施过程中,人的思想观念、对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障的认识以和社会大环境等,也影响着《条例》的正常贯彻实施,比如: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种种影响认识不够,对老年人权益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把制定实施《条例》当作履行过程,使得《条例》应有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力度明显削弱。

2.缺少有效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工作,使得有关部门或个人其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是否违反《条例》某项规定,是否得到应有的的制裁,以及《条例》是否得到顺利实施,执法情况、立法效果等情况并十分清楚,以及《条例》是否得到顺利实施,执法情况、立法效果等情况并不十分清楚,也就使得《条例》正常的法律效应被削弱。

3.对老年人法律保护的宣传、组织工作很薄弱,没有形成一种全社会的对人口老龄化的危机感、自觉参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氛围,使得《条例》实施中时常遇有人为的阴力。

4.对老年法律的研究重视程度和投入不够,目前还没有把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法律当作一门重要的学科来对待,也缺乏对相关人员的组织培训、和对有关老年人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表奖、宣传。

综上,修改《条例》的有关条款,完善《条例》的内容,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力度,对于全方位地确立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和充实对老年人的福利服务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很及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