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案例:1994年,湖南株洲的谭凯认识了王佳,两个人迅速坠入爱河。第二年春天,在亲戚和朋友的祝福声中,他们举行了婚礼。
婚后,谭凯在公司的职位逐步晋升。王佳的工资虽不高,但靠些小投资,也给家里进账不少。两个人的生活过得幸福而滋润。
2002年7月,王佳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并用家里的15万元存款购买了银鸽投资等3种股票。没想到的是,她刚入市,整个股市就一路走低,加上她的操作不当,这笔钱一直都没有翻身。
自己辛苦工作挣来的钱,被王佳“丢到了水里”,谭凯很生气,开始埋怨王佳。开始时,王佳因为自责而不做声,可日子长了,也开始反驳,说当初也是征求了谭凯的意见,他并没有提出反对。
2004年,谭凯的母亲生病,治疗需要一大笔钱。夫妻俩除了拿出家里仅剩的一点存款,还找朋友东拼西凑,最后,谭凯还向公司财务打了借条。之后,两个人为股票的事情越来越频繁地吵架。
2005年2月,二人心灰意冷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王佳说:“你不是老惦记股票里的钱吗?股票你拿去,尽早抛掉。”谭凯很不屑地说:“就剩下不到3万块钱了,要回本估计也是猴年马月了。”
之后,王佳将《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协议书》和与股票账户绑定的建设银行存折等原件交给了谭凯。离婚时,股票仍一直下跌,谭凯觉得抛了太划不来,也没进行交易,便没有发现问题。
2007年3月,见股票价格上涨,谭凯将几支股票卖出,取得转让款13万元,并将其转入绑定的银行户头。可是当他到银行提取现金时,发现原来存折密码跟股票账户密码不一样,自己根本取不出钱。
谭凯这才想起,自己当初认为股票账户密码和银行存折密码是同一个,根本就没有想到向王佳索要。他打电话给王佳,可这时王佳看到股票短短时间便长了10万,不同意把存折密码给他。
之后,谭凯多次请求王佳所在社区的领导调解,可从离婚到向她索要存折密码间隔了两年多时间,王佳以“视为谭凯已经放弃财产权利 ”为由根本不理会他。
谭凯一看索要无门,4月1日,他一气之下把王佳告上了法庭,要求王佳告诉他存折密码,并确认自己对股票的所有权。
在法庭上,王佳说:“股票账户是我用自己的名字开立的,也没有授权谭凯在她的账户上炒股,所以,谭凯根本不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更不能瞒着她在这个账户上牟取利益。离婚后,谭凯没有及时索要银行账户密码,也没有按约定尽早抛掉价值3万元的股票,这是谭凯自己的错误。离婚时,我对他已履行全部义务,他现在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王佳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股票所得收益归她所有。




















